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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MPA论文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1-12-23 宋爱淳 点击:[]

202112MPA论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详见(附件1)181MPA论文预审结果》

请同学们QQ群内私信MPA中心老师,按照(附件1)中的编号领取《论文审查意见表》的电子版。《审查意见表》每人2或3份,请妥善保管,后续环节仍会用到。


一、论文评审结果为B或通过的同学,即预审通过,请完成如下工作:

1、结合《论文审查意见表》中的专家意见,认真逐条修改论文,并形成《MPA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一)》(附件2)。需具体写清如何修改,不能只写“已修改”,待查重时提交《修改报告(一)》及2或3份《审查意见表》。

2、根据学校规定,在答辩前学位论文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届时中心将统一收取大家的论文,收取查重论文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或各班级微信群

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我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执行。对论文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或学位。对未接受论文检测的研究生,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二、论文评审结果为C或不通过的同学,即预审未通过,请完成如下工作

1、论文评审结果为C的同学:结合《论文审查意见表》中的专家意见,认真逐条修改论文,并形成《论文修改报告》,待下次学位论文预审时提交,具体请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通知。

2、论文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同学,结合《论文审查意见表》中的专家意见,认真逐条修改论文,形成论文修改报告其中,二审不通过的同学需等待半年之后可再提交参加三审,具体请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通知。


温馨提示:

1、学校打印社在临近提交论文日期时经常排版任务繁重,为保证能够按时提交论文,请找打印社排版的同学提前联系安排。

2、单独参加新华社图像采集的学员,请务必于提交查重论文时提交纸质版照片。


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451-86402929

MPA教育中心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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