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哈尔滨校区MPA学员提交查重论文的通知

2020-11-20  点击:[]


各位MPA学员:

受疫情影响,哈尔滨校区176次MPA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查重、答辩工作计划线上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规定,我校所有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接受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网检测。未接受论文检测的,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二、材料提交要求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管理规定,因导师负有论文真实性连带责任,进行联网检测的学位论文需由导师邮箱提交请学员自行联系导师于2020年11月2416: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专MPA教育中心邮箱:mpa@hit.edu.cn

每名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学号-姓名”,如“经济与管理学院-16SP10001-张三”。文件夹内需包含的材料如下:

1、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电子版要求为word文档,无需签字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学号-姓名.doc”。

2、《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学员填写基本信息并附本人电子签名,导师审核无误后电子签名确认。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学号-姓名-诚信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1、提交查重的论文即为正式稿论文,一经提交学员即进入学位申请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替换论文,请学员务必保证封面至个人简历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含图表。

2、由导师邮箱提交即默认导师同意提交论文查重,不交承诺书以及不是导师邮箱发送者不予以查重,逾期后果自负。

3、查重范围:从封皮到封底,通篇检查。

4、论文重复率总体不能超过5%,单章不能超过15%。

如论文重复率总体或单章超过标准,或有其他论文作假嫌疑的,将视严重程度、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情况说明。凡是检测结果存疑的论文,本次不予受理其作者的答辩申请。

学位分委员会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对存在学术不端情形的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校学位委员会。

抄袭和剽窃、伪造和篡改、研究结果重复发表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处理意见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我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执行。

5注意图表规范,表格、文字不能做成图片

6参加查重的学员需加入“哈工大MPA176次查重答辩”QQ群,进群申请需备注姓名及学号(哈尔滨群号:474226006)查重、答辩期间,请随时关注QQ群消息及私信,因未及时查收QQ通知致错过重要信息,后果自负。

7未参加由新华社或e拍照进行的统一“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的学员,请务必于11月24之前联系宋老师,提交自行在新华社采集的、与学信网“硕士学历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


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451-86402929


哈工大MPA教育中心




上一条:关于MPA学员2020年12月提交预审论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