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MPA论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详见(附件1)《180次MPA论文预审结果》。
请同学们于QQ群内私信MPA中心老师,按照(附件1)中的编号领取《论文审查意见表》的电子版。《审查意见表》每人2或3份,请妥善保管,后续环节仍会用到。
一、论文评审结果为B或通过的同学,即预审通过,请完成如下工作:
1、结合《论文审查意见表》中的专家意见,认真逐条修改论文,并形成(附件2)《MPA学位论文修改报告》。需具体写清如何修改,不能只写“已修改”,待查重时提交《修改报告(一)》及2或3份《审查意见表》。
2、根据学校规定,在答辩前学位论文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届时中心将统一收取大家的论文,收取查重论文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或各班级微信群。
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我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执行。对论文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或学位。对未接受论文检测的研究生,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二、论文评审结果为C或不通过的同学,即预审未通过,请完成如下工作:
1、论文评审结果为C的同学:结合《论文审查意见表》中的专家意见,认真逐条修改论文,并形成《论文修改报告》,待下次学位论文预审时提交,具体请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通知。
2、论文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同学,结合《论文审查意见表》中的专家意见,认真逐条修改论文,形成《论文修改报告》,半年之后可再提交论文预审,具体请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通知。
温馨提示:
1、学校打印社在临近提交论文日期时经常排版任务繁重,为保证能够按时提交论文,请找打印社排版的同学提前联系安排。
2、单独参加新华社图像采集的学员,请务必于提交查重论文时提交纸质版照片。
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451-86402929
MPA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14日